保函注销与保函责任终止问题-从银行视角观察
2025-04-21 07:39:36 2455次浏览
保函(本文保函指银行保函)注销是保函业务的后一个环节,是保函开立人在保函业务终了后的内部清理程序,对于确定保函各方当事人终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对保函开立人尤为重要。
鉴于国内银行尚未对保函操作业务规程制定统一的规则或操作指引,目前除《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独立保函终止五种事由,以及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25条(b)规定的三项保函终止事由,可作为保函注销依据之外,国内银行及法律界对保函注销的依据问题关注和研究明显不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函业务人员及风险管理人员对于保函注销依据、操作事项及法律风险存在诸多错误认识。因此,明确保函注销依据,严格按照不同注销事由办理注销业务,正确处置不同注销事项,对于维护开立人的保函权益,避免因注销不当造成损失,具有积极意义,银行等开立机构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和积极对待。
依据保函终了事由的不同,保函注销可以分为未兑付保函注销和已兑付保函注销两类。在未兑付保函中,依据保函业务终了时间,可以分为有效期届至未兑付注销和有效期未届至未兑付(提前)注销两种。
鉴于保函注销具有保函业务终了后的内部清理性质,开立人外其他保函当事人之保函权利义务不会因开立人内部保函处置行为而发生改变。准确的定义和判断保函注销标准,是银行有效规避保函注销商业风险及法律风险的关键所在。银行作为开立人对终了保函准予注销的判断标准应为:保函终止事项导致银行等开立人保函责任宣告解除。
从(URDG758)25条(b)规定:无论保函文件是否退还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保函均应终止:保函失效、保函项下已没有可付金额、受益人签署的解除保函责任的文件提交给担保人”三项,以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独立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权利义务终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函载明的到期日或到期事件届至,受益人未提交符合独立保函要求的单据;独立保函项下的应付款项已经全部支付;独立保函的金额已减额至零;开立人收到受益人出具的免除独立保函项下付款义务的文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规定,保函终止,与保函权利义务终止,应为同一法律意义,将保函责任解除作为保函注销的判断标准是适当的。
因此,除非保函另有记载(如保函记载“保函正本或者原件仅有一式一份并由受益人妥善保管,有效期内申请人退回该保函正本或者原件的,在银行有效通知受益人后,该保函即告终止,银行保函责任即告解除”)或者法律规定准许解除保函责任之外,其他任何事由或形式的有效期内的保函提前归还至银行之行为均不应被视为保函责任的解除。
因此,从规范银行保函注销业务规避业务人员误判造成损失的角度,银行必须培训保函注销人员牢固树立“保函终止必须有明确记载依据或者确定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才是保函业务终了、保函责任解除,才可办理保函注销”的意识和标准,才能破除非规则依据外当然或者经验判断下的保函注销依据确认不当问题。
例如,保函到期日当天或者之前,保函原件(哪怕是仅有的正本或原件)由申请人交回到银行,银行能否据此认为保函业务终了、保函责任解除,可以办理保函注销并应申请人要求退回保证金或者解除反担保措施?答案非常明确:银行不得认为该笔保函业务终了,更不能认为其保函责任已解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只有在取得可证明的受益人的保函责任解除确认后方可办理保函注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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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银行保函是指以银行信用为担保,由银行向甲方出具的担保函,但乙方违约时,由银行向甲方进行赔付。目前,预付款银行保函主要是建设银行开具,支持全国使用。也有部分甲方要求必须为当地银行开具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同时,部分项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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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履约保函分为两种形式:1、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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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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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与用途:适用于所有支付方式中包含预付款的项目,常见于工程承包、货物买卖等;对发包方或买方而言,加强了对承包方或供货方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制约,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情况下保障了预付款顺利收回;对承包方或供货方而言,便利了预付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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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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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是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预付款保函又称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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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函适用范围与用途: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人避免了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通过保函条款设定,有利于维护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对招标方而言,可以在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避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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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履约保函分为两种形式:1、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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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预付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是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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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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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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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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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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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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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有效期银行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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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与用途:适用于所有支付方式中包含预付款的项目,常见于工程承包、货物买卖等;对发包方或买方而言,加强了对承包方或供货方按规定履行合同的制约,在交易对手不履约的情况下保障了预付款顺利收回;对承包方或供货方而言,便利了预付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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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的优点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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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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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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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履约保函(Bank Guarantee):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的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的一种经济担保。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般规定,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银行履约保函分为两种形式:1、无条件银行保函;2、有条件银行保函。银行保函